民航局開放國內航空公司申請放民眾乘機時全程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3C電子產品,華航、長榮等已獲得審核通過,9月起將開始實施。
為了趕上國際趨勢,民航局去年修正民航法,將開放民眾搭機時使用3C電子產品,今年2月立法院三讀通過,6月民航局公告新法,由國內航空公司依據自身機隊設備、相關準備程序提出申請,華航、華信、長榮及立榮四家已通過審核,9月起就會開放。
依據新法規定,飛機於滑行道到起飛前,以及飛機降落後進入滑行道期間,只要機長同意且經機組員廣播,乘客就能關閉飛航模式,在機上撥打手機通話或透過行動網路傳送LINE等訊息。如機長未同意且機組員沒有公佈則不能使用。
另外,民眾從登機到下飛機全程只要開啟飛航模式就能使用手機、平板電腦,以及可放置於座椅置物袋的小呎吋筆電,至於較大的筆電,基於安全,需在飛行高度10000呎以上經機組員廣播後才能使用,但需關閉筆電上的Wi-Fi。
目前長榮、華航引進波音777-300ER,在機上提供乘客付費使用Wi-Fi無線上網,也需要在飛行高度超過10000呎以上才能使用。
由於每家航空公司飛機新舊程度不一,即使同一家業者不同的飛機也新舊有別,作業準備也有不同,民眾搭機時最好還是先向相關工作人員確認過後再使用,以避免不慎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