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版稅委員會(Copyright Royalty Board)近日開放各界提出音樂串流服務的強制授權費意見,紐約時報及Billboard上周取得了蘋果的意見書,發現蘋果提出了統一的授權費計算方式—每播放100次就要支付0.091美元的版權費,相較於現在所使用的複雜分潤方式,蘋果的提議非常簡單明瞭,但同時也將對眾多業者所提供的免費音樂服務帶來衝擊。
現有串流音樂的版權計價方式頗為複雜,會依據裝置的可攜、可下載與否、訂閱或免費形式而有不同的分潤比例。在訂閱部份,不少串流音樂供應商提供訂閱費用的7成作為版權費,而基於廣告的免費串流服務則與詞曲製作者及音樂出版商分享10.5~12%的營收。
音樂產業持續批評免費串流音樂服務所帶來的版權費太低,也抨擊YouTube上的內容降低了人們訂閱音樂的需求。蘋果一直是音樂產業的支持者,曾指控YouTube是藉由免費內容及服務才能成為全球最大的影片分享網站,還說任何免費服務都是不合理的。
事實上,蘋果在去年發表的Apple Music只有付費訂閱版,並未提供基於廣告贊助的免費版本。反之,包括Google Play Music與Spotify都提供了免費音樂串流服務,且在Spotify全球的1億用戶中,有7成都是使用免費服務。
市場分析指出,統一價格的串流音樂授權費將對免費服務帶來衝擊,因為目前的廣告收入並不足以支撐相關費用。
紐約時報則說,蘋果應是把矛頭對準了Spotify,雙方除了是彼此在音樂串流產業最大的競爭對手之外,有關蘋果阻擋Spotify程式更新的爭議也已浮上檯面。
蘋果的意見並不一定會實現,包括Spotify、Google、Pandora、Amazon及美國唱片業協會也都會提出意見書,以作為美國版稅委員會制訂規則的參考,新規則將適用於2018年到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