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佛羅里達州的一名網頁設計師Michell Espinoza被控非法洗錢及轉讓比特幣,由於法官認為比特幣並非真正的貨幣而駁回了該案,讓比特幣支持者精神為之一振。
Espinoza在2013年時出售價值約1500美元的比特幣予多名臥底探員,當時這些探員曾表明他們要利用這些比特幣去購買被竊的信用卡號碼。後來警方逮捕了Espinoza,並以非法洗錢與非法轉讓貨幣的罪名起訴了Espinoza。
然而,邁阿密法官Teresa Mary Pooler認為,沒有任何政府或銀行支持的比特幣並非真正的貨幣,無從判處非法轉讓貨幣的罪名;再者,洗錢必須涉及助長非法行動的金融交易,但似乎不適用於比特幣。因此駁回了這兩項指控。
Pooler說,比特幣並非是有形的財富,而是屬於個人資產,法院並不想懲罰出售資產的人;要讓比特幣等同於真正的金錢還有一段路要走。
可匿名的比特幣經常是勒索軟體或黑市的交易籌碼,但同時也有許多合法業者接受消費者以比特幣付款,像是微軟或Dell,也有少數餐廳及服務接受以比特幣消費。
此一判決讓比特幣社群高聲歡呼,認為這至少代表比特幣的交易是合法的,可望促進虛擬貨幣的採用,也會迫使全球政府正視比特幣所帶來的影響進而提出規範。此案很可能是全球第一起涉及虛擬貨幣的洗錢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