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報導,Google早在2011年便在美國加州成立Google Auto LLC汽車製造公司,且由Google自動車駕駛專案的負責人Chris Urmson主導公司的運作。
衛報是透過公共檔案法(Public Records Act)向加州要求提供相關的文件,顯示成立於2011年底的Google Auto是家責任有限公司,當時主要是為了將Lexus休旅車改造成自動駕駛車並展開測試。此外,根據加州監理站(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的資訊,Google Auto已在當地註冊,可修改、生產及銷售汽車。
其實Google向外界揭露自動駕駛車技術的時間點可追溯到2010年,初期Google主要是改裝既有的車種來進行自動駕駛測試,2014年開始打造不同設計與造型的自動駕駛車原型,今年這批原型車獲准於一般道路上測試,Google則預期自動駕駛車可望於2020年問世。
衛報所取得的文件還揭露了Google在加州測試的自動車規格,包括它的時速最高只有25英里,採用後輪驅動設計,而且每個輪子都有自己的剎車系統,這批自動車是在底特律由Google的合作夥伴Roush負責建造及組裝。
Urmson曾於今年1月對外公開招募汽車合作夥伴,表達Google情願與汽車業者合作而不願自己製造汽車的立場,而衛報則猜測,也許是因為這些汽車製造商都已得知Google Auto的存在,所以迄今尚無任何一項合作協議浮上檯面。(編譯/陳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