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兩大電子廠三星(Samsung)與樂金(LG)在美國遭到LG前員工控告,指控兩家公司涉嫌私下協議不挖角對在矽谷的方員工,藉此降低員工薪酬談判籌碼,違反反壟斷法相關規定。
前LG在美國聘用的業務經理上周五在美國舊金山地方法院對LG與三星提出訴訟,指控兩家公司的最高層都對此一互不挖角協議知情,該原告表示,他在2013年仍為LG工作時,有獵人頭公司透過Linkedin與他聯繫,表示有三星的工作機會,但過了不久獵人頭專員卻又表示自己犯了錯誤,不應向LG員工提供三星的工作轉介,並透露兩家公司間存在協議。
這起訴訟正在徵集LG與三星在美國加州的員工一起加入集體訴訟行列。
這類同業間的不互挖角協議,儘管違反美國反壟斷法規定,但在科技業間並不罕見。2015年蘋果(Apple)、英特爾(Intel)、Adobe、Google等公司便因涉嫌存在相關協議,遭員工提起集體訴訟,最後付出總額達4.15億美元和解金給總計6.4萬名員工以換取和解。
三星與LG都暫未對此案件提出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