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創作者Hank Green發表一篇名為「小偷、騙子,臉書影片」的文章指控Facebook採用不公平的方式來對待於該站出現的影片,計算影片觀賞次數的方式也有詐騙之嫌,並抨擊Facebook縱容網站上的非法影片。
Green說明,當她把一個YouTube影片嵌入到Facebook上時,只有少數用戶會看到該影片,但若是把同樣的影片以原生的方式上傳到Facebook上,很快就會出現在所有用戶的動態消息上。Green提出了數據作為佐證,同一個SciShow影片若以YouTube格式嵌入Facebook,會出現在2萬~5萬人的動態消息上,且只有數百人觀賞,若是直接上傳到Facebook上,所觸及的人數擴大到6~15萬人,觀賞人數則有數萬。
Green認為,這也許是Facebook的策略,用來推廣該站的原生影片,但對內容創作者而言這叫濫權。
此外,Green也抱怨Facebook計算觀賞次數的方式,只要影片播放3秒就會被視為已觀賞,不管使用者是否點選了該影片(點選才會出現聲音)。反觀YouTube,在Facebook上被列入計算的使用者觀賞時間必需達到30秒。
由於影音廣告的計價主要是基於影片的觀賞率,因此Green認為Facebook的作法是故意混淆視聽,當Facebook宣稱他們的觀賞率與YouTube相當時,事實上應該只有YouTube的1/5。
最讓Green生氣的是Facebook縱容網站上的非法影片,有使用者自YouTube取得各種受歡迎的影片,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將它們重新上傳到Facebook。Green引用研究數據指出,Facebook今年第一季最受歡迎的1000支影片中,就有725支是剽竊而來的。
Green指出,YouTube早期也曾出現侵權問題,最後Google藉由Content ID系統來分析每支上傳的影片來解決,但對於已有前車之鑑且身價已超過2600億美元的Facebook來說,推出缺乏版權保護機制的影片分享平台卻是不可原諒的。
外界對於Green的指控並未照單全收,認為Facebook支持臉書上的原生影片無可厚非,但對影片播放3秒就當作已觀賞也覺得有些荒唐。
至於Facebook則說,他們非常重視智慧財產權,早就部署內容辨識系統來識別侵權影片。TechCrunch引述臉書產品說法指出,臉書的確讓它的平台原生影片有優先權,這是因為原生影片具備的自動播放功能對於有一大堆影片可看的使用者來說可以簡化觀看的體驗。(編譯/陳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