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周一(11/7)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會中以154票贊成,只有1票棄權的情況下通過了《中國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準備於明年6月1日起施行。專門調查與促進人權的非政府機構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指出,該法案是中國強化網路言論審查、監控與其他控制的措施。
總計7章79條規定的《網路安全法》內含6大重點,分別是確立網路空間主權,確立網路產品暨服務供應商的安全義務,確立網路營運商的安全義務,完整的個人資訊保護規則,建立重大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制度,以及確立重大基礎設施跨境傳輸重要數據的規則。
該法案中最受外界矚目的一項規定為對網路匿名的限制。在第24條中規定(如下),網路營運商除了在替用戶辦理網路存取、域名註冊、固網、行動電話時必須要求用戶提供真實的身分資訊之外,即使只是提供訊息發布與即時通訊等服務,也都必須取得用戶的真實身分,否則不得提供相關服務。
儘管中國政府解釋實名制有助於發展電子身分認證,推動不同身分認證間的互動,但人權組織卻認為強制要求各種網路服務都必須使用真實身分將會使得人民噤聲,造成寒蟬效應。
此外,該法也要求重大訊息基礎設施的營運商在中國境內所蒐集的個人訊息與重要數據都應存放在中國,若在境外儲存數據或是向境外提供數據的即予以懲處,事況嚴重者將被要求暫停業務或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
中國互聯網訊息辦公室網路安全協調局局長趙澤良表示,擁有7億網民的中國經濟與社會已高度依賴網路,網路安全直接影響國家安全及經濟發展,迫切需要法令來保障,《網路安全法》的目的就是要維護網路空間的國家主權、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同時保護公民、法人與其他組織在網路空間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