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在本周二(11/29)簽署了英國國會所提出的調查權力法案( Investigatory Powers Act),意謂著它已成為英國的正式法規,將合法化英國政府監控當地民眾的許多行為。
該法案要求網路及電信業者必須儲存使用者的網路瀏覽紀錄長達12個月,並在必要時供應給警方、安全局與政府機構,同時也允許警方及安全局駭進電腦及電話網路以蒐集大量的通訊資料,還可在法官的同意下檢視記者的通聯紀錄,英國衛報(The Guardian)說,這等於是將英國的調查報導判了死刑。
根據英國政府的說法,該法案翻修了授權與監督的方式,並建立一全新的權利—網路連結紀錄(Internet Connection Records),將允許執法與情報機構破壞恐怖份子的攻擊行動並起訴嫌疑犯。
英國內政大臣Amber Rudd則說,在面臨高度安全威脅之際,讓執法與情報機構擁有維護人民安全的權力是必要的,網路現為恐怖份子的新機會,必須確保政府具備對抗該挑戰的能力,調查權力法案將是全球首屈一指的法案,在保障大量隱私之餘還提供前所未有的透明化。
然而,媒體、隱私團體與自由民主組織幾乎一面倒地批評該法案。英國媒體Independent宣稱該法案賦予了英國政府有史以來最強大的監控能力。公民權利組織Liberty則說該法案有各種入侵人們隱私的能力卻只有薄弱的保障。
專門伸張數位權力的Open Rights Group執行董事Jim Killock則警告,該法案的影響力將擴及英國以外的國家,讓其他極權政府用來合法化自己的監控行為或是造成其他國家的效法。
其實在新的調查權力法案出爐之前,英國各大情報機構自17年前便開始非法蒐集了大量的通訊資料與個人資料,新法案只是把這些權力檯面化,至少還有紀錄可循。英國民眾已發動正式連署以求廢除該法案,迄今已有超過14萬名民眾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