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本周三(12/14)宣布,開始於加州舊金山推出自動駕駛車載客服務,然而,加州監理站(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DMV)卻發布聲明,指出Uber並未取得當局的許可。
Uber是與Volvo合作,將Volvo XC90s改裝成自駕車,現階段仍非完全自動化的汽車,車上除了有一名備用駕駛準備隨時接手之外,還有另一名負責蒐集與分析路程資料以改善相關技術的工作人員。但這並不是Uber首個推出該服務的城市,自動駕駛車載客服務今年9月已在賓夕法尼亞州的匹茲堡(Pittsburgh)上路。
Uber表示,當位於舊金山的乘客選擇uberX載客服務時,Uber就會派出自駕車,隨著共乘服務的需求逐漸升高,未來的運輸服務將會由人類駕駛員與自駕車共同服務乘客。
不過,DMV卻指出,當局鼓勵業者探索自駕車的可能性,並已建立核准程序以在業者測試相關技術時可確保大眾的安全,目前已有20家製造商取得在加州測試數百輛自駕車的許可,Uber也應如此。
已習於挑戰各地法令的Uber則說,該公司並不認為在加州推出自駕車服務必須取得測試許可,因為在舊金山推出的服務與在匹茲堡推出的一模一樣,而且該測試規定應僅適用於沒有任何人可操控或監控車輛的自駕車,希望加州能夠向匹茲堡、亞利桑那州、內華達州及佛羅里達州看齊,避免讓複雜的法令阻礙了技術與服務的創新。
加州監理站才在日前公布20家獲准於加州道路上測試自駕車的業者名單,Uber並未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