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宣佈和國內的計程車業合作,2月將在台北市推出uberTAXI,提供用戶搭乘計程車,透過與合法的計程車業者合作,有意降低計程車產業敵意,同時降低違法經營的爭議,但交通部指出,Uber招募司機派遣自用車載客仍屬違法行為。
Uber與中華民國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國聯合會達成協議,2月份在台北市推出uberTAXI,未來民眾叫車除「菁英優步」、「尊榮優步」由Uber派遣自用車駕駛的車輛外,還可選擇搭乘職業的計程車,強調安全、優質、可靠的乘車服務。Uber表示,透過創新科技,計程車駕駛將獲得更多經濟機會,不需花費時間等待乘客出現,也不用空車行駛各處。
uberTAXI可透過GPS追蹤行駛路程,與親友分享確保安全,乘客與計程車駕駛可相互評分,維護服務品質。不過有別於Uber現有的共乘服務經營模式,uberTAXI比照計程車跳錶收費,意謂著過去打著收費比傳統計程車實惠的Uber「菁英優步」優勢不再,但用戶乘計程車該以現金或Uber綁定信用卡付款還不得而知。
此外,Uber原來的共享服務模式是媒合Uber駕駛載送乘客,乘客支付Uber費用後,Uber收取叫車平台服務費後,再將款項支付給Uber司機,但2月將在國內推出的uberTAXI初期不收取平台服務費,等於車費完全歸計程車業者所有。
Uber台灣總經理顧立楷表示,在台推出 uberTAXI 展現了車輛分享經濟和計程車可在市場中共存,有利於駕駛和乘客。這項合作展現 Uber 對台灣市場承諾,未來會持續與政府相關部會協商,以為台灣的車輛分享經濟制定適切法規。
顯然Uber藉由與合法計程車業者合作,降低外界對其違法經營的批評,並向主管機關交通部釋出善意,對其展現改善違法經營的具體作為,但交通部雖對Uber與國內計程車業者合作表達樂觀,但仍認為應申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換言之,依法申請納管。
交通部表示,如果uberTAXI沒有收取平台服務費,則屬於公益服務,便不需申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但Uber既有的共乘服務「菁英優步」及「尊榮優步」派遣自用車載客仍屬違法行為,交通部依照1月初新上路的新版公路法多次取締,農曆年後將會勒令其歇業。
Uber雖強調仍會與主管機關溝通,且願意納稅、提供本地保險,甚至與計程車業者聯手推出uberTAXI,但顯然仍無法幫Uber擺脫違法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