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公司推特(Twitter)上周公佈,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曾經二度要求該公司在不得通知或公開情況下交出用戶資料。
FBI在2015年及2016年各向推特發出密函(national security letter),要求交出二名用戶的姓名、住址、服務期間及電郵交易紀錄。這二次密函同時具有禁言令(gag order),禁止該公司公佈消息,或通知受影響的用戶。最近FBI解除禁止,使得這家網路公司終於得以公佈及坦承此事。
推特已經通知二名帳號持有人,提供密函複本,並告知該公司交出的資料細節。但推特強調,雖然這些密函要求相當多資料,但該公司僅交出「很有限」的用戶資料來回應聯邦法及美國司法部解釋性指引。
推特認為當局以機密資料為由,禁止該公司談論密函一事已經違反美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因而在上周控告美國司法部,預計在2月14日舉行第一場公聽會。
推特之外,美國科技公司如Cloudflare、Google、Yahoo及Internet Archive等也在最近幾個月相繼公開遭到政府索求用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