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判決蘋果侵犯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所持有的晶片專利之後,美國聯邦法院陪審團近日宣判蘋果應賠償2.34億美元予該大學。
陪審團認為,蘋果的A7、A8與A8X處理器侵犯了威斯康辛大學於1988年取得的No. 5,781,752專利,相關的專利技術主要是用來改善處理器效能,而蘋果則在iPhone 5s/6/6 Plus及部份iPad版本中使用了上述處理器。
此一訴訟分為兩階段,陪審團在第一階段證實該專利的有效性並判決蘋果侵犯專利,第二階段則計算出蘋果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代為提出此一訴訟的威斯康辛大學校友研究基金會(Wisconsin Alumni Research Foundation,WARF)法務長Michael Falk表示,威斯康辛大學在許多領域的創新都擁有悠久的歷史,WARF則投資該大學的專利創新以造福大眾,採取法律行動來保護創新是件重要的事,必須保護這些創新以免受到非授權的使用。
威斯康辛大學教授Gurindar Sohi表示,他相信他們的技術領先了時代,在二十年前就預見了現代電腦的運作方式,而該校的研究團隊花了11年的努力才解決了此一問題。
不過,外電報導指出,蘋果打算針對此一判決提出上訴,意謂著這起訴訟案至少還得延宕18個月。(編譯/陳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