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於本周宣布,將提供法律支援予部份的YouTube影片作者,以爭取原始影片的合理使用權。
Google著作權法律總監Fred von Lohmann表示,平均每分鐘有400小時的影片長度上傳到YouTube上,有些影片是利用既有的音樂或電視短片所改編,並創造超越原始影片的社會價值。
然而,有些Google相信是基於合理使用的影片卻基於美國千禧年數位著作權法(DMCA)而被要求下架,因此,Google決定在取得影片作者的同意下,仍於YouTube上保留相關影片,並把它們安置在YouTube的著作權中心,以作為合理使用的例子。
Lohmann說,Google願意承擔這些影片所招致的任何法律訴訟成本,以保護個人創作者,也希望能藉此建立範例,讓YouTube社群及著作權所有人更清楚地了解什麼是合理使用。(編譯/陳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