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圖書館(Library of Congress)下轄的美國著作權辦公室(Copyright Office)在今年召開的千禧年著作權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DMCA)修法會議中,豁免了多項與使用者權益相關的行為,將把使用者破解平板電腦/手機、混合媒體內容及重新執行無主遊戲的活動視為合理使用。
著作權辦公室每三年都會修正DMCA法案的條文,其實某些活動早在之前的修正版中就屬合法,例如2010年的DMCA就認定破解手機屬於合理使用,也允許混合影片,只是,這些豁免條款並無法沿用,因此每次修法時就得重新爭取一次。
電子前線基本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EFF)表示,這次他們爭取到多項豁免,包括允許車主自己修理或改裝汽車、允許安全研究人員評估車用軟體,允許使用者破解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及智慧型手錶等各種行動裝置,讓使用者能夠選擇任何他們想執行的軟體。
此外,新法也允許使用者保留無主的遊戲,讓使用者在舊遊戲的伺服器關閉後,還能修改及複製遊戲,並移到其他平台上執行。亦再度同意使用者能夠在非商業使用的情況下混合影片。
EFF認為每3年就要推動一次豁免項目有些繁瑣,因此鼓勵美國的國會議員支持解鎖技術法案(Unlocking Technology Act),直接支持消費者能夠合法破解自己所購買的裝置,而非允許裝置製造商阻攔消費者的合理使用行為。(編譯/陳曉莉)